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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25 14:47:23丨作者:安乡县图书馆丨阅读次数:664次

安乡图书馆工作制度目录

 

1安乡县图书馆工作职责

2安乡图书馆员工共同守则

3安乡图书馆学习会议制度

4安乡图书馆卫生制度

5安乡图书馆消防保卫制度

6安乡图书馆考勤登记制度

7安乡图书馆考勤考核制度

8安乡图书馆岗位考核记分办法及奖罚制度

9安乡图书馆奖罚制度

10安乡图书馆关于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

11安乡图书馆廉政建设制度

12安乡图书馆财务管理制度

13安乡图书馆关于福利发放、奖金分配办法

14.安乡图书馆关于有关福利、津补贴、慰问等待遇发给标准的规定

15.、安乡图书馆档案管理制度

16.、安乡图书馆财产物质保管制度

17安乡图书馆印章、文件(材料)管理制度

18安乡图书馆关于在职人员离岗或函授学习的规定

19安乡图书馆关于干部职工内部退休的规定

20安乡图书馆关于干部职工留职自课职业的规定

21安乡图书馆关于新进人员的规定

     (业务工作制度)

22安乡图书馆读者文明公约

23安乡图书馆服务准则

24安乡图书馆关于遗失、污损赔偿图书的规定

25安乡图书馆关于上门办证、送书上门的有关规定

26安乡图书馆关于内部借阅书刊规定

27安乡图书馆书刊管理的补充规定

28安乡图书馆藏书补充条例

29安乡图书馆中文图书采购工作制度

30安乡图书馆中文图书验收工作制度

31安乡图书馆中文图书分编工作细则

32安乡图书馆中文报刊采购工作细则

33安乡图书馆目录制度和目录组织规定

34安乡图书馆书库管理制度

35安乡图书馆书刊典藏细则

 

 

 

 

 

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试行)

 

(中国图书馆学会六届四次理事会20021115日通过)

 

序言:

《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试行)》是以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指导,总结我国图书馆的实践经验,为履行图书馆承担的社会职责而制定的行业自律规范。

准则的贯彻落实,有赖于图书馆员的自觉行动、图书馆馆长的具体指导、图书馆组织的引导激励、图书馆间的积极合作,以及全社会的支持与监督。

本准则所言图书馆,指各种类型的图书馆和信息服务机构。

本准则所言图书馆员,指所有从事图书馆和信息服务工作的人员。

 

正文:

  1.确立职业观念,履行社会职责。

  2.适应时代需求,勇于开拓创新。

  3.真诚服务读者,文明热情便捷。

  4.维护读者权益,保守读者秘密。

  5.尊重知识产权,促进信息传播。

  6.爱护文献资源,规范职业传播。

  7.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素养。

  8.发扬团队精神,树立职业形象。

  9.实践馆际合作,推进资源共享。

  10.拓展社会协作,共建社会文明。

 

 

安乡县图书馆工作职责

 

    1、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2、配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令、宣传国情,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3、结合本县科研、生产的需要,有计划、有重点、有选择地采集书刊资料,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藏书体系。

    4、搜集地方文献资料以及电子出版物等。

    5、做好读者工作,积极宣传推荐图书、指导读者阅读,组织举办读者座谈会,开展多种形式的读者服务活动。

1)积极开展咨询服务,参加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成果评奖活动。

2)认真开展基层图书馆(室)业务辅导工作,开展学术研究和经验交流,繁荣学术气氛,促进基层图书馆(室)网络建设。

3)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培训本馆工作人员,根据上级精神,做好本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推荐和考核工作。

4)积极参与常德市图书馆学会、湖南图书馆学会以及中国图书馆学会组织开展的活动。

5)适应时代需求和客观需要,积极参加“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安乡图书馆馆员共同守则

 

1、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认真做到“八不准”

1)不准迟到早退;

2)不准擅离岗位;

3)不准大声说笑打闹;

4)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会客长谈;

5)不准干私活;

6)不准在书库内吸烟;

7)不准与读者发生争吵;

8)不准因自己阅读书报刊影响接待读者。

2、牢固树立主人翁职责感,认真踏实搞好本职工作。

    3、图书排架准确整齐,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工作。

    4、严格执行图书外借及赔偿制度,杜绝无证无手续借书,报纸一律不得私自外借。

    5、新到报刊及时上架,不误时间,尽快与读者见面。

    6、加强阅读指导,认真开展书评、书展活动、推荐好书、指导读者利用目录。

    7、加强工作计划性,每月计划检查总结一次工作。

    8、率先垂范,积极参加“五学一推广”活动,为创建学习型社会努力工作。

    9、维护同志间的团结,搞好协作互助,不惹是生非,不背后议论他人。

    10、病事假须经领导批准(病假要有医院证明);假期满后,应及时销假。

    11、注意工作场所及卫生责任区的清洁卫生,保持室内外整洁美观;上班时衣着整洁,仪表端庄。

    12、爱馆如家,不拿集体一针一线,不损坏集体一草一木,不以集体财物拉关系、徇私情。加强安全保卫,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增强居安思危意识。

 

 

安乡图书馆学习会议制度

 

    1、坚持每周五下午闭馆半天和逢双月的第一个星期六完整的集中学习、会议制度。学习重点是理论、法律、专业技术知识、计算机(45岁以下员工必须达到一分钟打30个字的标准)、英语。每月一次工作例会,每季一次民主生活会,半年一次总结会,年终一次总结评比表彰会。

    2、凡馆及局以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会议和学习,必须按通知要求及时参加。无故缺席或迟到,按考勤制度执行。会议和学习时必须遵守纪律,自觉维护学习、会议场所秩序,不得在空调开放时抽烟。否则,给予20/次惩罚。

    3、学习或开会时,应认真做好笔记,讨论时应围绕主题积极发言。

    4、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5、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每月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定期交流。

    6、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类讲座,走出去参观、学习,取长补短。

    7、办公室根据相关会议精神,每月编制一份工作要点。

 

 

安乡县图书馆卫生制度

 

1、讲究公共卫生,不乱丢赃物,不随地吐痰。

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室内外整洁卫生。

    3、加强个人修养,不乱泼脏水、不乱倒残汤剩饭、不乱贴乱画、不乱堆乱放、不乱拉电线。

    4、坚持天天小扫,每周一大扫,生活垃圾和工作环境垃圾及时入围。

5、公共卫生责任区及地面卫生,按要求及时打扫。

 

 

 

 

 

安乡县图书馆消防安全保卫制度

 

    图书馆是易燃物品较集中的单位,又是保存各种文史资料的重要部门,为加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认真贯彻执行落实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及有关部门指示精神,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做到有防范措施、有检查、评比结果。

    2、经常对职工、暂住户进行法纪和提高警惕性的教育,特别是节假日期间、重点防护期,要结合社情和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防范。财务账目应按上级规定严格保管,现金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应及时存入银行。

    3、上班时应仔细检查室内所属物品有无丢失,发现情况及时报告;下班时灭掉火源,断掉电源,关好门窗。

    4、图书馆院内居住户,严禁参与非法活动与反动组织,坚决杜绝“黄、赌、毒”。

    5、对外来人员要严加盘问,严禁收拾荒废物品人员入内。

    6、大门落锁时间:夏季晚上1030,冬季为晚上10:00

  

 

 

安乡县图书馆考勤登记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照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坚持上班签到手续。即每天上午、下午到馆时必须由本人如实签到(不准代签,代签者一次罚款50元),上班后5分钟内签到本收到办公室,每天考勤以签到本为准,迟到者一小时后未见签到,做旷工半天处理。若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准时签到,应事前与馆领导联系,窗口工作人员在下班时应认真填写当日读者服务情况。

    三、上班时应严守劳动纪律,不准串岗聊天,不准空岗外出(因公临时需要外出,需向馆领导说明去向),不准打瞌睡,不准干私活,不准带小孩,不准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不准吃零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上班时间馆领导将不定时查岗。

    四、个人《考核记事手册》由馆领导半年查阅一次,记述内容要认真详细,不能只写“上班”、“办公”等内容不详的词句,否则,视为无效劳动。

1  办公室人员必须根据签到册分别如实登记,并一月一汇总,月底将出勤情况报馆长审核。

2  实行请销假登记制度。一天以内,由主管考勤工作的馆领导批准,两天(含两天)以上由馆长批准,并在办公室履行请销假登记手续,病假两天以上(含两天)需有医疗单位的证明,因急性病痛不能请假者,事后应说明情况,补交医院证明和请假条。

3  旷工者每天扣发200%工资,全年累计旷工五天(含五天)以上,除每天扣发200%工资外,并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罚。请事假者每天扣100%工资,全年累计事假10天以上,每天扣年终出勤奖。但病假、事假者通过加班实际出勤天数达到250天,并全面完成工作任务,不扣工资、奖金。

4  上班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一小时计算扣20元,迟到早退2小时以上(含2小时)按旷工处理。工作期间不遵守劳动纪律,违反“八不”(不迟到早退、不串岗聊天、不空岗外出、不打瞌睡、不干私活、不带小孩、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不吃零食)者,发现一次扣10元。

5  违反考勤制度者,除按本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外,年终考核时考核计分标准扣分。

 

 

 

 

安乡县图书馆考勤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

    1、考勤:是指事业心、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出勤率等情况。

1)全年出勤250天者为满勤。

2)上班时,不无故迟到、早退,工作认真负责,有敬业奉献精神,服务读者好。

3)工作室不串岗扯谈、不空岗外出、不干私活、不带小孩、不打瞌睡、不吃零食、不看与本业务无关的书籍、不会客长谈。

2、考德:

    德:是指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伦理道德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主要体现为贯彻执行的政策,以及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3、考能:

    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并有一定的造诣;担任领导职务的,还要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计划、决策、组织协调能力。

4、考绩: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临时工作任务,“两个效益”好,对单位有一定贡献。

二、考核办法:

    根据县岗位责任制领导小组文件精神,采取领导考核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的办法,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先由个人写出述职报告,再由群众测评,最后由单位考核小组对照各自岗位责任制,实行双百分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馆里的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德、能、勤全面符合现任岗位职责要求,政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规范遵守馆里的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德、能、勤全面符合现任岗位职责要求,政绩突出。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一般;组织能力较弱;工作作风一般;只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或民意测验达不到合格标准,但又不属于不合格档次的。

    不合格:年度考核有下列情况者,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政治业务素质较差、严重违反馆里的规章制度或受到上级部门查处的。

    2、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德、能、勤、绩达不到现任岗位职责要求,年终考核得分160分以下的(不含160分)。

    3、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当年工作中出现差错三次或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损失的。

    4、全年无故旷工5天或超假10天以上的;

    5、事假在30天以上的;

    6、当年收到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有严重“六害”行为的,或收到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9、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三、考核结果:

    作为本单位干部职工实行奖励、晋级的重要依据,并存入个人档案。

 

 

 

 

安乡县图书馆岗位考核记分办法及奖罚分标准

 

一、考核记分办法及原则

    1、每半年对全馆各个岗位考核一次,以年终考核为依据。

    2、业务工作范围的考核记分由主管业务的副馆长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馆员执行。

    3、其他综合方面的考核由馆长记分。

    4、增分减分布保底不封顶。

    5、男55岁,女50岁,三十年工龄以上者无违法违规情况,考核记分仅作参考。当年退休的同志只参加考核,其工资福利奖金另按有关规定参照执行。

二、奖分罚分项目及标准

    1、凡合理化建设被采纳有明显效益奖5分。

    2、凡单项工作被评为先进(优秀)者,县局加3分,战线加4分,县处级加5分,地厅级加8分,省部级加10分。

   3、撰写调研文章及论文者,在市、省、国家级刊物发表或会议宣读并获奖者。每篇分别奖246分,撰写的新闻稿件在《安乡信息导刊》1-2版、《常德日报》、《湖南日报》、《人民日报》发表每篇加2468分。

    4、为维护国家、集体、他人利益及安全,措施得力、见义勇为者一次加5分,受县政府以上表彰加10分。

    5、积极争取经费,节约开支,避免浪费方面有一定贡献者视情况适当加分(1万加2分,2-5万元加4分,6-8万元加6分,9-10万元加8分)。

三、惩罚

    1、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一次扣5分,受司法部门追究一次扣10分,取消评先资格。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扣10分,取消评先资格。

    3、不服从组织安排者一次扣10分,取消评先资格。

    4、在国家、集体、他人利益和安全受到威胁或侵犯时,措施不力、视而不见、麻木不仁、贪生怕死,发现一次扣10分,取消评先资格。

    5、工作失职,使集体财产蒙受损失者,根据损失财产价值扣分,并补偿经济损失。

    6、不遵守本馆规定规章制度,无视纪律,上班迟到早退、空岗外出、串岗聊天、干私活、带小孩、打瞌睡、吃零食、看无关书籍者,发现一次扣2分,旷工者(半天)一次扣5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罚,屡教不改者,责令下岗。

    7、传播不负责任的小道消息或背后议论他人,发现一次扣5分。并写出检查,收回影响,屡教不改者,责令下岗或调出。

四、奖罚兑现办法

    1、年终考核得分181分以上者应评为合格岗,享受本馆规定标准的奖金福利。

    2180-160分只能评为基本合格,提出诫勉,不享受奖金福利。

    3160分(不含160分)以下者应评为不合格,不享受馆里的福利与奖金,不参加职称评定,令其下岗自谋职业或调出。连续两年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安乡县图书馆奖惩制度

 

为了彻底改变“干好与干坏一个样”的现象,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特制定如下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年终考核被评为“合格”档次者,且完成经济指标,出满勤和无行政处分的,根据上级精神按人平三个月基本工资额的基数提奖,依得分多少计奖。

2、凡招商引资,内引外联十万元以上项目者,按县局有关精神给予奖励。

3、凡为本馆争取市、省、中央财政、计委文化部门扶助资金(含维修费),可按3%-8%,县财政的按3%-5%给予奖励,通过别人争取到的资金提奖给他人。争取到企业或富翁的赞助者按争取到的总金额的20%-30%给予奖励。

4、凡为本馆争取到其他单位或个人所捐赠的有珍藏价值的图书、书画作品的,按其价值总额的5%给予奖励。

5、被评为“优秀个人”或“优秀党员”的奖励100元;连续2年、3年被评为“优秀档次”并受到嘉奖的,按上级人事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6、对继续学习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学历奖500元,本科学历奖800元,获得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资格证者,奖100元。计算机高级、外语四级奖200元。

7、为维护国家、集体、他人利益及安全,见义勇为的,奖励200元,并推荐上报。

8、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所报项目获省文化厅三等奖以上,给予项目负责人、参与人50100150元奖励。

9、在国家报刊发表论文每篇200元、发表新闻报道每篇奖50元;在省级报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奖100元、新闻报道每篇奖30元;市级报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奖50元、新闻报道每篇奖20元;在《安乡信息导刊》或电视台,广播电台刊发每篇奖5元(凭刊发文章或稿费通知单领取),头版奖10元。

10、对爱护公物、消防安全、环境卫生、陈列布置做得好的个人给予每项20元奖励。

11、劳动出勤奖:全年出满勤250天以上,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奖300元。

12、活动竞赛奖:指个人或群体在县级以上竞争性竞赛活动中获奖,本馆另给予奖励,其中获得国家级奖的每个奖300元,获省级奖的每个奖200元,获市级奖的每个奖100元,获县级奖励的每个奖50元。

13、经营成果奖:在“以文补文”经营创收活动或有偿服务活动中成绩突出,取得良好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并为本馆做出贡献者,按比例给予一定奖励;超额完成管理下达的经济任务指标的,按其超额部分的40%给予奖励。

二、惩罚

1、年终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岗者不享受综合奖,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岗者,应予辞退。

2、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无正当理由请假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不遵守本馆规章制度,不履行岗位职责和国家工作人员义务,经多次教育无转变或造成恶劣影响有不适应继续在图书馆工作的,应予辞退。

3、全年出勤未达250天(不含病假、工伤或特殊情况),请假逾期不归或请假未经批准者,按旷工论处。

4、无故旷工(以半天为计算单位)按每天200%扣发工资,全年无故旷工累计五天(含五天)以上除按上述标准扣发工资外,无依据考勤考核制度,年终定为“不合格”,取消年终综合奖及其他,并报上级给予行政处罚。请事假者,每天扣100%工资(事假后主动加班达满勤者免扣),全年累计事假10天以上(未达满勤者)另每天扣发年终综合奖的5%。连续病假30天以上,不享受电话补贴、小火食补贴、误餐费。累计病假三个月以上但不足六个月除不享受年终综合奖和不享受馆发部分的津补贴意外,并从财政工资卡上扣发20%,累计病假六个月以上,扣发40%。若小病大养,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出追回所发工资、津补贴外,按旷工论处,并给与行政纪律处分。

5、上班迟到30分钟以内扣10元,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以每小时计算扣20元,迟到2小时按旷工论处(特殊情况事先应向分管领导请假),早退按迟到一同处罚。

6、上班不遵守劳动纪律有违反“八不”现象者,一个月内发现一次扣10元,一个月内3次(含3次)逐次加倍处罚,5次(含5次)扣发馆发全部津补贴。

7、工作失职造成火灾、盗窃,使集体财产蒙受损失者,由当事人负责一定数额的赔偿,情节严重者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并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8、违反计划生育,危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严重“六害”行为,造成一定社会影响者,按上级规定处罚和扣分。

9、在国家、集体、他人利益及安全受到侵犯时,不主持正义,不见义勇为,扣发当月工资和各种奖金福利,同时按考核制度定为“不合格”。

10、不服从组织安排,在单位内部拉帮结伙,拨弄是非,两面三刀,背后议论诋毁他人,影响安定团结者,一经核实除赔礼道歉、写出检查,并视其态度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分。

11、接待读者不热情、态度生硬、与读者争吵、导致读者流失,每次罚款20元,全年累计三次以上者,不能评先,取消年终综合奖,情节严重者,年终考核时评定为“不合格”。

上述奖罚条例,同时作为年终考核加分、减分的重要依据。(迟到、早退当月发生三次以上,年终计算综合奖时,应减扣当月基数)

 

 

 

 

 

 

 

安乡县图书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结合本馆实际,特做如下规定。

一、认真抓好会议、学习制度。(一)是坚持每逢双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晚上二个小时的政治学习制度,每人每月撰写学习心得一篇,积极组织参加文化系统的政治理论考试,将学习成绩列入年终评分的内容之一。(二)是坚持周五下午的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开展学术研讨活动,助理馆员以上的专技人员每年至少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调研文章一篇。

二、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自觉服从县委、政府及宣传文化部门、图书馆班子的正确领导,维护其权威,不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编造和传播有损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的言论,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政治、经济、业务等指令性任务,同志之间不拨弄是非,不背后议论他(她)人。

三、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考勤登记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1坚持上班签到制

上班不准迟到早退,并实行本人签到,不许代签,不许提前签到,不准签到后外出就餐,每天下班时各窗口认真填写为读者服务情况。有关会议、活动也应由本人签到。签到表在上班后5分钟内由馆领导收取,未签到者为缺勤。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真实签到,应事前与馆领导联系并得到批准。否则,视为迟到或旷工。

    2、上班时间不准串岗聊天,不准空岗外出,不准打瞌睡,不准干私活,不准带小孩,不准吃零食,不准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上班时间由馆领导不定期查岗。

    3、全年出勤250天个。特殊情况做到有事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者按旷工论处(请假2小时以上按事假半天计算)。公休假日,行管人员一般情况下与社会机关同步,窗口工作人员实行轮休。休息时间自行加班不予补假。“窗口”非特殊情况,馆领导不予代班,在休息时间里,因临时性任务不足三小时的不计出勤。

    4、如实填写个人《考勤记实手册》,由馆领导半年一查,记实内容一般包括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结果或进度如何。不能只写“上班”“办公”等内容不详的词句。否则,视为无效劳动,只发给当天10元的生活费,其余扣发。工作任务不能及时完成或敷衍了事者,全年三次以上提出诫勉、警告,并扣分。

四、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1、讲文明,做到语言美,接待读者热情大方。讲普通话,开展微笑服务,并坚持使用服务用语,杜绝服务忌语。

2、举止端庄,衣着整洁。上班时不准穿拖鞋和无遮掩的裤衩背心,严禁打赤膊,不准跷二郎腿,更不许将腿放在办公桌上,不许躺着休息,发现一次,罚款10-20元。

3、上班半小时以内未开门或提前半小时关门,视为旷工,追究当班人责任,并处以50/次罚款。

4、视读者为上帝,为读者办实事,凡读者所需要的,尽最大努力满足,暂时不能解决的耐心解释,不得与读者发生争吵,否则视为事故对待。

5、努力提高服务效益,讲究服务质量,做到快速、准确,并在服务过程中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讲究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场所天天打扫,物品、书刊天天整理,做到四无(无灰尘、蜘蛛网、无果皮、纸屑、无污染、无乱堆乱放)。室外地面无杂草树叶,无垃圾,公共走道上不得堆放杂物纸盒,个人居住周围干净卫生,对乱丢的不良行为应进行批评教育。   

五、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在工作中做到敬岗敬业讲质量,吃苦耐劳讲奉献。努力克服“大事做不来,小事不愿做”的思想。严禁以书刊或集体财物拉关系,送人情,或以职务之便,向他人索拿卡要。本馆重大事情及时向上级报告,虚心接受上级、读者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馆领导接受员工的监督。

六、规范来客接待标准,(见《来客接待制度》)。

七、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开展歌咏、书画、演讲、下棋、打球等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不准在工作时间,办公场所打牌,休息时间打牌不得超过晚上十一点。

安乡县图书馆廉政建设制度

 

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凡业务性支出(图书购买、报刊征订、设备添置与维修、房屋及水电维修,做到1000元以上经馆领导集体研究)。不得接受他人可能影响公物的吃请与送礼。非业务性支出如办公用品、资料打印、接待等,必须先行买单或到指定地点购买。报销发票必须由经手人,验收人(证明人)签字方可报销。

2、不得将集体的财务(含图书)送情拉个人关系。

3、不得借来客之机、不分对象大吃大喝与赌博或进行休闲消费与娱乐。

4、春节期间,不得给馆领导拜年。

 

 

安乡县图书馆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从严治政,现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本馆的财务人员应按章行使职权,在财务处和图书馆负责人领导下,做好有关财务工作,要坚持原则,顾全大局,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俭节约,讲究效益。

    2、认真做好每月经费各项收支的统计工作及有关项目说明的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年底必须做好一年一度的经费汇总表及分析报告,做好每年行政经费的预算与决算编制说明。

    3、负责日常经费的报销,报销中应遵守本馆财务制度,坚持馆内一支笔报销的审批制度。原始凭证报销,要有经手人、验收人签字,并有部(室)负责人、分管馆长签字,方可报销。对行政经费,凡5千元以上额付款要有两个馆长签字认可;文献报账需由主管文献采购业务的副馆长审查账单是否一致,文献报账审批表是否清楚,内容填写是否完整,若全部符合要求则在报账审批表上签字认可,然后交分管财务的馆长审查签字后付款。5万元以上的付款要有两个馆长的签字认可。

    4、财务人员应做好各项钱款(如工资、奖金、酬金等)的领发及记帐工作,及时领取、及时发放,及时计帐,做到无差错。

    5、为了保证图书馆日常财务工作的开展,设一定数量的图书馆备用金,每天下班时,必须把余下的现金放入保险柜内,保险柜内的现金不得超过财务规定的限额,保险柜的保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6、保管好原始凭证,做完帐后,要按类将凭证装订成册,做好财务档案的保管工作及有关保密工作。

    7、为了提高经费使用的透明度,接受全馆职工的监督,分管馆长每年年底应向馆务委员会或全体职工报告有关经费使用情况。

8、馆务办公会应根据以上制度,制定有关实施细则。

 

 

 

 

安乡县图书馆关于福利发放、奖金分配办法

 

为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逐步革除“铁交椅,铁饭碗”的大弊端,特制定本办法。

一、分配原则

1依据《考勤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考核计分,按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经济指标)的计分数,计发不同档次的福利与奖金。

2福利、奖金的分配根据单位经济能力,在保证工资、政策性津贴、补贴及事业经费支出的情况下,在节余资金中按比例提取。

3其他项目的奖励仍按原规定不变。

二、分配标准与办法

1、年终考核被评为合格岗者,可享受福利与综合奖。

2、年终考核得分虽在180分以上,但未完成经济任务,适当给奖,但最高奖励不得超过80%

三、其他有关事宜

1、违法违纪和严重违反馆里规章制度,受到馆级以上查处或年终考核只达基本合格以下者,不得享受福利与综合奖,甚至取消馆里发给的各种津补贴等。

2、总分虽在180分以上,但未达满勤,出勤不足125天者不得享受年终综合奖,125-150天按50%151-18060%181-21070%211-23080%231-24990%(除公伤外)的比例计发综合奖。

3、新调入人员,在第一年时间里(全年出勤250天以上)完成工作任务发给80%的年终综合奖,福利按上岗实际天数计发。未完成经济指标者不予享受。

4、有关岗位津贴标准(全面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履行岗位职责,无违法乱纪违规及事故者

馆长:                             1200/

党支部书记:                       1000/

副馆长:                           1000/

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900/

资料室:                           700/

外借室:                           800/

阅览室:                           700

其他兼职人员:                    600-800/

兼职人员不得领取单项工作补助(兼职工作已纳入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安乡县图书馆关于有关福利、津补贴、慰问等待遇发给标准的规定

 

综合本馆实际,现就有关福利待遇发给标准特做如下规定:

1适当补贴、误餐费、独生子女补助按规定标准执行。

2电话补助:住宅电话、移动电话实行分月发放。

       住宅电话:政府科级干部30/月,一般干部职工20/月。

  移动电话:副主任科员50/月,副科级干部(馆长)60/月(具备两个职务者,以最高标准发放)一般干部职工30/月。

  办公电话:外借室每月不得超过35元,馆长室每月不得超过150元,超支自负,节约归公。

3小伙食补助,每人每月60元。

4元旦、端午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假、三八妇女节、重阳节每人每次100元(分次分对象发放)。

 

 

 

 

安乡县图书馆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应当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定期向档案工作人员移交,以便集中管理。

    2、凡是承办文件的干部职工,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以便集中管理。

    3、财务档案由财务室在年度最后两个月以内整理完毕,贴上标签,编号目录,及时入档案室保管。

    4、凡是借阅、查阅档案,必须进行登记,查阅档案时,不准抽烟、喝茶;不准在档案上随意批注、涂改、抽页、撕毁;抄录档案时要抄其原文,不能断章取义。

    5、档案一律不准外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借出,必须经过领导同意,借出时间最长不超过7天。

    6、在编辑文件材料做为参考资料时,如果需要印发或出版,必须经过领导审查批准。绝密文件应单独立卷,按密件的管理方法加强管理,不准将机密档案放在档案库房以外的任何地方,严谨携带机密档案外出,库房和档案柜钥匙不能随身携带。

    7、非主管部门来人查阅机密以上文书档案,必须事先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方能查阅。

                                      

 

 

安乡县图书馆财产物资保管制度

 

1、财产(物资)由报账员每年清核一次,并登记造册;

2、凡是添置的物品,必须由办公室登记后配给各室,并确定该室负责人为保管责任人,公物不得任意调换、转移、撤毁、丢失、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3、凡配发给各室的物品不得私人占用,确需临时借用,须经馆领导同意后方可借用。到期不还并影响工作开展,按所借物资总价每天收取1%-5%的占用费;

4、严禁将公物擅自拿出馆外,违者除及时追回外并严肃批评教育;

5、工作岗位异动或调出本馆时,使用保管的财务经办公室清点确认后,方可办理其他工作交接手续。

 

 

 

 

安乡县图书馆印章、文件(材料)管理制度

 

1、启用党支部、馆行政公章,须经党支部书记和馆长同意,办公室登记后方可使用;行政公章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2、凡涉及全馆重要材料,由专人起草,分管领导审核,馆长同意,由办公室登记后方可打印。所打印的材料应给办公室呈送一份存档,呈送馆长一份备查。

3、凡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通知、信函应先送馆长阅示,再由办公室转交涉及的责任人办理,办理完结后,文件、材料应及时交给办公室。凡参加各类会议的文件和资料在摘录其主要内容后,及时交办公室保存。所有文件资料必须在第二年的元月整理归档。

4、各种打印材料须经办公室审核登记后方可打印。一般性的材料各室自己负责打印,馆领导的材料由办公室负责打印。非特殊情况应在馆内打印。确实需要打印的材料,可到指定的打印地点打印。

 

 

 

 

 

安乡图书馆关于在职人员离岗或函授学习的规定

 

为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文化业务素质,鼓励干部职工在岗自学。若要求离岗学习的必须书面申请,经单位同意并报文广新局批准后,方可离岗进行继续学习。离岗学习期间每月发给基本生活费350元及社会保障(如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险)单位所付部分。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参加函授及短期培训学习人员,发给基本工资、政策性津补贴。学习期间不计出勤。学习费用概由个人承担。学习期满,获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文凭并回本单位工作的,专科学历奖500元,本科学历奖800元。

 

 安乡图书馆关于干部职工内部退休的规定

 

1、凡本馆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工龄30年以上的,由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方可办理内部退休手续。

2、从内退之日起,依据国家政策规定,按实际工作年限领取内退生活费(如工龄在30年以上者,可领取基本工资的90%,最高不得超过95%

3、从内退之日起,不再享受奖金福利(含住房公积金)及馆发岗位津补贴。

4、内退后,无违法违纪现象,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的正常晋升工资和国家规定的津补贴。

5、内退后,凡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种经济摊派任务,必须无条件完成。同时,主管部门和馆办的重大活动,接到通知后必须参加。

6、内退后,确因馆内工作需要,通知回馆继续工作,必须无条件服从。

 

 

 

安乡县图书馆关于干部职工留职自谋职业的规定

 

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鼓励干部职工自谋职业,结合我馆实际,特作以下规定:

一、留职自谋职业的对象:

    1、无助理馆员专业技术职务或高技工资格者;

    2、不能胜任所安排工作者;

    3、其他组织批准同意者。

    二、留职自谋职业手续办理程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上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留职自谋职业具体规定:

1、办理留职自谋职业时间一般一年一办。年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留职自谋职业,留职自谋职业人员需向馆每月交纳工龄费400元。从第三年起,每年交纳工龄费在此基础上提高20%的比例。期满后,不及时到馆报到又不补办相关手续,视作自动离职,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后予以除名;

2、留职自谋职业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达到馆里规定要求,不影响工资调整和工龄计算,应评定为合格岗;

3、留职自谋职业人员不享受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及住房公积金、奖金福利等待遇。如发生意外事故概由自己负责;

4、留职自谋职业期间不计算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原有专业技术职务自行解聘;

5、社会保障等个人负担部分,在年初由留职自谋职业人员全额交付后,由单位负责办理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四、自谋职业期间应尽的义务:

1、凡上级指令分配给我馆的工作任务、经济任务,个人承担的部分必须完成;

2、有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接到通知后必须参加。

五、留职自谋职业期间必须加强政治学习,自觉遵纪守法。否则,造成的后果概由自己负责。

六、在馆连续工作时间不足五年者不得留职自谋职业。

 

 

 

安乡县图书馆关于新进人员的规定

 

一、凡新进图书馆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图书馆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助理馆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所学专业必须对口。

3、年龄在30岁以下,身体健康。

4、熟悉图书馆基础业务,电子计算机技术,能承担采编、外借、参考咨询、业务辅导、少儿等项业务工作中的1-2项。

5、有一定专长如文秘、财务、宣传(书法)水电工等可适当放宽专业对口条件;

二、凡新进人员必须在有编制的前提下才能调进,不接受安置“自收自支”编制人员。

三、图书馆招聘的工作人员,由图书馆提出申请,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统考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按本馆有关规定执行。

四、因调出、辞退及其他原因离开图书馆,所交纳的事业发展金概不退还。

 

 

    安乡县图书馆读者文明公约

 

一、认真学习,努力进取,结合自己的需要多读书、读好书。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在家庭中做一个好成员。

二、借阅书刊不卷折、不抽张撕页、不乱涂乱画,爱惜报纸,不拿走,不乱剪、不乱涂,看完后归还原处。

三、读者之间相互尊重。以礼相待,借还图书、阅览报刊不得争先恐后。

四、保持图书馆室内外环境绝对安静,不大声喧哗,不争吵打闹。自觉维护图书馆秩序。

五、爱护图书馆一切公共财物,不乱拖桌椅,不损坏树木花草。

六、注意公共场所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赃物,不随地大小便。

七、注意仪表风度,不许赤膊、光脚丫到图书馆看书,不许横躺在阅览室桌椅上睡觉,不许坐在地面上看书。

八、热心图书馆公益文化事业,乐意为图书馆做好事,乐意提出宝贵意见,踊跃参加图书馆组织的各项读书活动,争做读书积极分子。

 

 

 

安乡县图书馆文化服务准则

 

一、热情接待读者,文明服务,杜绝服务忌语,使用服务用语,推广使用普通话服务。

二、主动向读者宣传借阅规则和办法,向读者推荐和介绍图书。

三、读者借还图书,要当面检查有无缺页、破损。条形码损坏或丢失现象。若有类似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以明确责任并对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和处罚。

四、经常向读者进行爱护图书的宣传。

五、耐心听取读者意见,尽努力满足读者提出的要求。

 

 

 

安乡县图书馆关于遗失、污损图书的赔偿规定

 

图书馆藏书系国家财产,读者有义务和责任对报刊、图书爱护,不得批点、折角、涂改、污损、剪裁、影描、撕毁或遗失,如发现上述情况,按本规定,由借阅人负责赔偿。

一、遗失、污损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同样版本书刊。若不能以同样版本赔偿时,应以书刊价格的数倍赔偿。

1、遗失、污损60年代的书刊按该种书刊价格的30倍赔偿;

2、遗失、污损70年代的书刊按该种书刊价格的20倍赔偿;

3、遗失、污损80年代的书刊按该种书刊价格的10倍赔偿;

4、遗失、污损90年代的书刊按该种书刊价格的5倍赔偿;

5、遗失、污损20世纪的书刊按该种书刊价格的2倍赔偿。

二、遗失、污损多卷书中的一卷或一册,若不能以同样版本赔偿,应以该书全套价格标准,按照第一条执行。

三、撕毁书刊中的插图、文章、附表或数据为己有的,执行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收取赔偿金,并处以同等数额的罚款。

四.撕毁报纸的,原则上应赔偿原报。否则,按该种报纸年合订本价格赔偿。将报据为己有者,一经发现,除追回原报外,处以该报年订价格数倍的罚款。

五、借阅书刊时,读者应耐心检查,如发现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以便分清责任,进行处理。

 

 

 安乡县图书馆关于上门办证送书上门的有关规定

 

1、如全年办证100个,收办证费2000元,同时按标准收取每证100元押金。超任务给奖,即每增一个证奖5元;每少一个证扣发工资20元,年终兑现。

2、所借书刊必须要有完整的登记和全部手续。

3、必须严格遵守馆里有关书刊借阅管理的规定,书刊丢失、弄坏、弄脏、撕页等,必须按书刊赔偿制度办理。

4、凡属上门办理的借书证均由经办人负责督促在规定时间内还回书刊。如有不能归还的,按书款的2倍由经办人于年底一次性赔偿。

 

 

 

安乡县图书馆关于内部借阅书刊规定

 

一、本馆工作人员借书,以开放及允许外借的图书为限。

二、本馆工作人员可以代有证读者借书,一律按各室借书规定办事。

三、本馆工作人员不得为无证读者借书。

四、本馆工作人员向各室借书,须经该室管理人员统一办理相关手续,负责该室的工作人员在所负责的该室借书,须由其他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五、本馆工作人员借书一次不能超过5册,正在流行的期刊不能超过2册(种)。

 

 

 

安乡县图书馆关于书刊管理的补充规定

 

一、各室应认真负责典藏及管理。

二、各室应认真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工作。

三.各室应严禁烟火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

四、采购新书未分编的,一律不外借。

五、借阅图书,须由该室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六、资料室所藏图书报刊资料,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馆长同意方可办理外借手续借出。

七、读者借书,一律凭证借阅,每次限借两本,期限30天。

八、送书上门,流通点的图书,必须登记造册,定期收回。认真核对,对所丢失、损坏的图书按赔偿规定执行。

九、各室应建立赔书档案,对照开具的赔书发票逐项登记,年终一次性结账。

十、各室应经常保持整洁,每两年对藏书进行一次清点。

 

 

 

 

 

 

 

安乡县图书馆藏书补充条例

 

一、藏书补充原则

1、安乡县图书馆是国家开办的综合性公共图书馆,是全县藏书中心,藏书补充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市县图书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

2、藏书补充工作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贯彻百花齐放、洋为中用的方针。

3、根据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需要,针对本县政治、经济、文化、自然条件、民族状况等特点,并考虑本馆的馆藏基础等,有计划、有重点地补充馆藏,逐步建立起具有本地特色的藏书体系。

4、对社会科学图书,既要着眼于当前的使用价值,更要考虑其实用收藏价值。对自然科学图书侧重于新科学、新技术,且以应用科学为主。

二、藏书补充范围

1、选择收藏适合广大农民、城镇居民、社会各界人士阅读的通俗读物和文艺作品;

2、重点收藏中文参考工具书、图书馆学等文献资料;

3、适当收藏基础理论、新科学、新技术方面的专著;

4、有针对性收藏电子文献资料。

三、采集方式

坚持以预定为主、选购为辅的原则,一般图书以选购为主,地方文献等资料以征集为主,报刊、工具书以征订为主。

四、购书经费

根据县财政年初预算计划单列购置费为标准,图书购置占50%、报刊占35%、电子文献占10-15%

五、基本标准

文艺作品、通俗读物1-5册;其他图书原则上1册,按照“种多册少”的原则。

六、配缺补漏规定

1、凡属我馆重点收藏的图书,如:工具书,保存价值高的史料书,应保持文献的连续性、完整性、不能漏订。

2、原收藏不齐的工具书、资料书,在今后的预定中要想办法配齐,如建国后的法律汇编等系列的书刊,应通过多种渠道补充,使文献资料形成系统,保证文献资料的完整性,以便检索。

3、多卷(册)次书刊,原则上要收齐,以确保文献的价值,满足读者的需求。

4、设置重点图书和多册(次)图书不漏配缺登簿,从制度方面加以保证。

5、采用ISBN设置图书订购查重系统(顺序卡),防止图书订购中重购、漏购。对藏书补充工作实行科学管理,加强藏书建设。

 

 

 

 

安乡县图书馆中文图书采购工作制度

 

1、采购员应根据本馆文献资源建设计划,藏书布局及特点,遵循本馆“藏书补充条例”的基本原则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包括来年的经费分配、重点图书的入藏、图书的品种和册数。

2、经常深入阅览室和外借室了解图书借阅流通情况,直接听取读者的意见,了解读者需求。

3、有针对性的对本馆藏书状况进行调查,有目的地补充图书。

4、中文图书的采购以预定和面购为主要途径,预定以《社科新书目》等征订目录为主,同时采购人员经常到本地各新华书店和各地各种书市选购和补充所需图书,通过参加地方性或全国性书展及书室贸易活动积极与各地出版社或新华书店建立购书关系,保证馆藏文献的入藏。

5、采购人员对所需采订的图书首先进行查重,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对多卷书和册数,保持其延续性、完整性。

6、根据本馆藏书补充原则,确定各种图书的订购复本的。

7、依据订单对所订图书在采编室进行著录,打印订购单。

8、新购图书到馆后,采购员和验收员共同为图书进行验收,把图书交送机器验收员,并办好交接手续。

9、每批图书验收后,必须做到三对口即码单、发票和付委三对口。

10、每批图书验收后的码单和发票由验收员妥善保管并且负责移交财务报账。

11、采购人员对采购入藏的图书应进行总括登记。

12、验收图书的有关账本、征订目录、原始订单、征订通知、登录卡、信函等原始资料,由采购员整理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13、采购员应及时了解出版动态,ISBN号库情况等。

14、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廉洁自律。

 

 

 

 

安乡县图书馆中文图书验收工作制度

 

一、中文图书的验收包括预定图书、采购图书、呈缴本图书、国内交换图书、赠送图书。

二、预定图书。采购图书由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共同进行手工验收。拆包后,核对码单和到馆图书的价格、复本数。图书的价格必须跟码单、发票、付款上的全额完全一致。有出入或者图书有严重污损的,必须由采购员妥善处理。

三、图书核对完毕后,由采购员加盖馆藏章,馆藏章加盖三个,分别盖于书名页、图书正文二分之一处、图书正文的最后一页,填好交接清单,联通图书仪器交送机器验收员,清单上必须注明图书的种数、册数。

四、机器验收员接受图书后,在采购库中对新书进行验收,参照图书的各种著录信息对采购员输入的订购数据进行补充、修改、完善,使得每种图书的著录基本正确,重要检索点(提名、责任者、ISBN号)的差错率必须低于1%

五、机器验收员必须对每种图书进行查重,如果新验的图书为复本,由机器验收员进行合并处理,并将合并后的计算机编目的记录号标记于图书的背后。

六、对验收的图书,在采购库进行确认,给每册图书分配条码号,条码号由机器自动追加,条码号即我馆的馆藏登记号。实际操作由编目人员完成。

七、机器验收员将图书验收完毕后,把验收过的图书数据由采购库交分编库,打印交接清单,同时将图书的种数、册数、计算机编目记录号登记在图书登记簿上。

八、分编人员在编目库发现计算机编目记录号出现差错、条码号错误,或者有复本书出现时,必须由机器验收员协调分编人员进行处理。以确保计算机编目记录号、条码号的准确。

九、对呈缴本图书、赠送本图书、国内交换的图书,机器验收员必须对图书的著录信息进行著录,并对录入的数据进行验收。

十、机器验收员必须对计算机编目的记录号进行维护。

十一、图书采购员和验收员应把验收的图书及时交送机器验收员,机器验收员及时验收,以保证图书按时分编下库。

 

 

 

 

 

 

安乡县图书馆中文图书分编工作细则

 

一、图书分类

1、我馆中文普通图书,一律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的规定及本馆有关分类细则进行分类。

2、《中国法》第四版使用后,本馆不再增设类目,原增设的类目不再使用。

3、《中国法》中规定的仿分、复分的类目都必须按规定仿分、复分,严格按照注释要求类分图书。

4、使用至最后一级类目。分类人员根据本馆藏书的规定和体系特点,对图书的分类尽量做到详尽、准确,力求完整地揭示图书的学科内容。

5、字典、词典、年鉴、手册如能分入有关各类的即分入其类,不能分入任何一类的则分入“Z”综合类。

6、索书号由分类号和种次号组成。

二、图书馆业务注记

1、图书馆业务注记包括索书号、登录号、目录号、图书的去向等。

2、索书号记于卡片的左上角,与书名项同行。

3、登录号记于卡片的中部。

4、图书去向记于卡片的左端中部。

5、图书注销(包括丢失、损坏、赠送、调拨剔除的书刊)应记在卡片的左下角并在总括登记薄的注销栏内说明。

6、丢失、损坏、赠送、调拨提出的图书应及时注销。

三、其他

社会科学图书用红色书标(其中文学图书用蓝色书标),自然科学图书用绿色书标,内藏书用黄色书标,专业图书用果绿色书标。

 

安乡县图书馆中文报刊采购工作细则

 

一、中文报刊的采购工作应遵循本馆“藏书补充条例”的基本原则,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订购的重点及经费的使用。

二、采购员以邮发目录为主,自办发行的报刊、目录为辅。

三、对自办发行的报刊,须由期刊采购员建立一套完整标准的目录,反映自办发行的期刊的各种订购信息。

四、报刊的订购应遵循连续性、实用性的原则,保持报刊的完整性、延续性。

五、社会科学期刊注重它的史料性、信息含量、收藏价值。自然科学期刊以新技术、新学科、应用科学为主。

六、中央一级的公开发行的报纸,选择重点入藏。

七、涉及到自然科学、新学科、新技术、应用科学、工业科学、工业技术、新兴行业方面的报纸,一般以中央一级发行的为主要入藏对象,其他省市有特点的学科、技术,根据经费情况而定。

八、本省出版的报刊原则上全面入藏。(现阶段可选择性入藏)

九、本市、本县出版的报刊全面入藏。

十、根据本馆的基本情况,认真抓好各单位为我馆代订的报刊,由报刊采购人员组织实施。

十一、报刊订购人员对每种新报刊的订购、旧报刊的停购提出书面的意见,经与有关人员研究决定当年的报刊订购数量,报馆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安乡县图书馆目录制度和目录组织规定

 

一、公务目录: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各一套。

二、读者目录: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各一套。

三、分类目录以书库为单位,分别按分类体系进行组织。

四、公务书名目录按书名的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序。

1、附我馆使用的首字母表:A  B  C  CH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SH  T  W  X  Y  Z  ZH

《汉语拼音方案》规定的二十六个字母,IU前面没有声母时,改IY,改UWV只用来拼写外来语和少数民族与及方言,实际只使用23个字母。加上ZHCHSH三个整体认读音节,本馆实际使用了26个字母。

2排检时,按汉语拼音首字母的顺序一位一位的进行比较,第一个字的首字母相同,再比第二个、第三个首字母,以此类推。书名首字母完全相同时,则按分类索书号的顺序排。

3书名中的阿拉伯数字或罗马数字,无论是在书名的起首或中间,一律按汉字对待,如“4”“IV”均按“四”字排、“1989”按“一九八九”排。

4书名外的外文字母,在组织书名目录时一律不予适用。

5书名前冠有“新编”、“袖珍”、“绣像”、“译注”、“插图”等字样,一律按正书名排。

6多卷(册)书按卷(册)顺序排。

7同一种书的不同版本,按出版次数顺序排。

8连续出版物按连续号或年月顺序排。

五、读者书名目录采用汉语拼音字母验字法(同分类书名目录)

安乡县图书馆书库管理制度

 

一、书库应制定专人管理。新书入库,要认真进行清点验收,验收无误后,即在“图书缴库记录薄”上签字,并及时上架,不得积压和堆放于地上。

二、图书严格按分类索书号排序。对异形图书、画册、挂图等另行集中存放,但应在该书原架位处用代书卡标明存放地点。做到排列整齐、准确无误。书架架端应设置标示牌。

三、藏书清点一般要在二至三年内进行一次,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配、剔除、注销手续。清点完毕,应写出报告。如造成藏书丢失、损失和管理混乱,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和书库人员的责任。

四、读者归还的书刊,应做到及时上架,如有书标或条形码脱落和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随意作废处理。

五、严格执行本馆书刊借阅制度,书库人员借阅书刊应按有关规定由他人办理手续,不得强行留书或随意将书刊拿出书库。凡私自将书刊带出库外或因工作失职造成书刊丢失或其他事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根据情节给予处理。

六、书库人员非开放时间禁止入库,非本库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须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入库;馆外人员参观书库须经办公室批准,并指定专人陪同,填写入库登记表后方可入库,所有入库人员不得带包入内,不能在书库吃零食。

七、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及使用非工作需要的电器;保持通道畅通,严禁堆放杂物和食品;经常检查库内门窗和水电设备,确保书库安全。

八、定期进行书库清扫,保持书库和书刊清洁,做到干净、无尘。做好书库防潮、防尘、防霉、防虫、防鼠、防晒工作。

 

 

 

安乡县图书馆书刊典藏细则

 

一、书刊遵循充分发挥馆藏利用价值,方便读者借阅的原则。凡入藏的书刊,先以文献类分,再按学科性质。馆藏分布特征分配给有关书库、阅览室。

1、地方文献图书分配给地方文献阅览室2-3复本,多余复本分配给外借和少儿室。

2、价值较高、具有收藏价值的成套图书分配给参考咨询室。

3、大型的检索工具书,不论语种分配给文献检索室。

4、工具书除部分供检索、查找字、词外的语言文字工具书外,原则上分配给咨询室。

5、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图书,全部分配给图书情报资料室,其他阅览室不予分配。

6、凡不能公开流通借阅的图书分配保存本书库。

二、报刊分配如下

1、期刊主要分配给期刊阅览室,下架装订后交采编室进行分编;编目处理后的期刊移交过刊库。

2、期刊室期刊下架后必须按时装订,装订钱要尽量收齐,不要漏装,装订要做到整齐、美观、便于上架陈列和读者借阅。

3、到期报纸应及时装订整齐,按月、季装订后的报纸交过刊库保管。

4、过刊库对入库的过报过刊要进行认真清点、验收无误后,即在“过报过刊装订登记薄上”签字,不得积压和堆放在地上。

5、资料室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过报过刊的入库、注销,统计后每年年初向采编室报告上年度的过报过刊的统计数据,以便采编室及时汇总,填写“安乡县图书馆”图书财产账。

装订要求:

1长期保存的报纸如:人民日报、湖南日报、常德日报、安乡信息导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文化报、等及社会各界代订保存的行业报加牛皮纸封面装订。

2行业报纸须在封面的下端书写上征订单位名称。

3不做长期保存的报纸,装订时不加牛皮纸。

三、提出书刊

1、凡提存复本、剔除失效书刊、馆内调剂补充书刊。赠送已入库的图书,应由经办部门事先报告领导同意后,由采编部门具体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提书、剔书、下架堆放书刊。

3、图书注销的具体工作由采编室负责,完成注销图书总括登记薄,再记入财产登记薄,再后注销公务分类目录和读者分类目录,以便清楚掌握本馆藏书动态。

4、各部门剔除的废旧书刊、交换的零散、无收藏价值的资料在阅览后,应送采编室,由采编室典藏核实后,再做处理。

5、剔除图书必须是多余复本,且长期为滞架图书,经多方证明确定为无利用价值图书方可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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